福清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指导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;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;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法律常识工作,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;负责市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三、指导、管理监督全市法律服务市场;指导管理全市“ 148”法律服务工作;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;办理人民群众的信访和申诉。
四、指导、监督全市律师工作。
五、指导、监督全市公证工作。
六、指导、监督人民调解工作、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;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。
七、负责市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。
八、组织、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;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培训教育工作;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。
九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十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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